六、不计算面积
1、建筑物通道(骑楼、过街楼的底层);
2、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。(不区分层高)
3、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,舞台及后台挂幕布、布景的天桥上、挑台等。
4、屋顶水箱、花架、凉棚、露台、露天游泳池。
5、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、上料平台、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。
6、勒脚、附墙柱、垛、台阶、墙面抹灰、装饰面、镶帖块料面层、装饰性幕墙、空调机外机搁板(箱)、飘窗、构件、宽度在52.5px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、挑廊。
7、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、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、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、爬梯。
8、自动扶梯、自动人行道。
9、独立烟囱、烟道、地沟、油罐、气柜、水塔、贮油(水)池、贮仓、钱桥、地下人防通道、地铁隧道。
10、多层建筑物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,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.2m时不应计算面积。
11、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的净高不足1.2m时不应计算面积。
七、层高或高度不足2.2m者应计算1/2面积
1、设计不加以利用深基础架空层、坡地吊脚架空层、多层建筑屋坡屋顶内、场馆看台下的空间。
2、单层建筑物。
3、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的净高在1.2m-2.1m的部位。
4、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,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(否则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)。
5、多层建筑物二层及以上楼层(否则按其外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)。
6、多层建筑物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,净高在1.2m-2.1m的部位。
7、地下室、半地下室(车间、商店、车站、车库、仓库等),包括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(否则按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—不包括采光井、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)。
8、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、深基础架空层,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;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,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/2计算。
9、建筑物的门厅、大厅。
10、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(否则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)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/2计算。
11、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。
12、建筑物外有围 护结构的落地橱窗、门斗、挑廊、檐廊(否则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)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/2计算。
13、建筑物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、水箱间、电梯机房等。
14、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((否则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)。
八、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/2计算
1、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52.5px者,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/2计算。
2、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,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/2计算,若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,或不能安全遮盖楼梯的雨篷,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。上层楼梯可视为下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,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。
3、建筑物的阳台。
4、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、货棚、站台、加油站、收费站等,应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/2计算。